1.
若您支付完毕年报补报费用,即表示您委托我们(江北区年报管家网络服务中心)代您办理年报补报事宜,我们将通过网络在线方式为您提供年报补报服务。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将构成您与我们年报报送事宜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
您知悉,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报送年报是您的法定义务。您也知悉,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渠道报送年报是免费的,通过我们代办年报报送您需向我们支付代报费用。
3.
您知悉,我们接受您的委托为您办理年报报送需要您按照规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手机号、经营状况等资料,您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如因您的资料不真实或未填写所带来的任何损失与本平台无关。我们依据本协议,根据您企业(含个体户)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为您办理年报报送。
4.
在您提交年报报送资料后,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完成年报报送,报送成功的标志是您的年报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或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公示。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的,我们将向您全额退还代报费用;在10个工作日未能办结的,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或者继续办理或者全额退款。您选择继续办理则意味着您同意不追究我们因在承诺时间内未能办结的任何责任。
5.
年报报送成功或我们向您全额退款即意味着您与我们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6.
因年报的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为此我们原则上不再受理6月20日以后的委托,如您仍委托我们办理年报补报,您自愿承担在6月30日之前报送不成功的风险,我们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7.
我们受理您的年报补报委托后,将忠实履行代理义务。如您在年报补报过程中有任何异议,均可通过本协议第九条联系方式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8.
我们承诺,您提交的资料及填写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仅用于办理年报报送事宜及与您本人联系。未经您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9.
我们为您提供人工服务,您可通过客服电话咨询业务、了解进程、反映问题、进行投诉等。
10.
在年报补报期间,如我们未违背本协议约定,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发布、提供有损我们利益、名誉的信息,否则我们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